1、為維持環境及安全,如有違反使用須知、不聽從工作人員指示或因個人因素而影響他人權益或導致受傷時,本中心得立即禁止使用
2、使用者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,若有明顯外傷未癒、皮膚病、性病、眼疾、心臟疾病、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癲癇症、肺結核或其他傳染病者,或發燒超過攝氏37℃等身體不適者,禁止使用
3、未滿12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
4、65歲以上之長者、病弱、身心障礙族群、孕婦等需監護人或陪伴人員全程陪同看護,並自行斟酌情況使用
5、嚴禁吸煙、喝酒、嚼食檳榔、口香糖及攜帶任何食品、飲料入場〈開水、礦泉水除外〉
6、飲酒、空腹及飽食後請勿使用,運動後休息15分鐘再使用設施,各項設施使用時間每次請勿超過10分鐘
7、請著泳衣、泳褲、泳帽入池,除專用泳鏡外,禁止穿戴首飾、蛙鞋、潛水蛙鏡、玻璃泳鏡、球類、水槍、各種充氣式水上玩具等入池
8、入池前請徹底淋浴及卸妝,嚴禁皮膚表面塗抹防曬油、保養品及化妝品
9、禁止於池內及池邊跳水、奔跑、嬉戲、潛泳、游泳、隨意穿越泳池、任意拍攝等妨害他人安全及權益之行為
10、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增列,本場工作人員得隨時制止使用者有安全顧慮之行為,以現場公告或工作人員說明為準。若未能配合管理者,現場工作人員將有權令其離場。
11、如有任何不適,請立即通知工作人員